导言自古以来许多中国人总认为中药或中草药源于天然,且大多是植物药,其药性较为平和,且许多中药或中草药药食两用,因此认为它们是安全无毒或不良反应很少,甚至认为中药或中草药是有病治病、无病健身而盲目地选用或加大剂量应用,这种思维现象在中国传统医学临床运用中司空见惯。其实,中药或中草药的毒副作用往往易被人们忽视,随着科学的发展,药理毒理学的研究深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有关中药不良反应的报道也有上升趋势,中药或中草药所引起的不良反应也逐渐被医药科技人员重视,中药或中草药安全无毒的观念正在改变。本文作者通过对中药或中草药毒性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对中药或中草药的有毒与无毒的探讨,旨在引起不管是医药工作者还是普通的老百姓对中药毒性的重视和重新理解,在今后的应用中能够慎重使用中药和中草药。
一、对中药毒性的理解
所谓中药的毒性,可以有三种不同的理解:
1、“毒”为一切药物之总称。平时我们所说:”凡药皆有毒“就是这个意思。《周礼·天官》:"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景岳全书》:“凡可辟邪安正者,皆可称为毒药”。这里将药与毒并列,可见药即“毒”,“毒”即药,毒乃一切药物的总称。
2、“毒”指药物的偏性。古人认为药物之所以能治病,就在于利用其偏性来祛除病邪,协调脏腑功能,纠正阴阳盛衰,增强抗病能力。如《类经》:“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欲救其偏,则惟气味偏者能之,正者不及也”。我们平时所说热性的药吃多了就是有毒而发。中药理论中有“以偏纠偏”之说。然而,毒指药物的偏性,而人生病,中医认为是感染邪气所致。所以中药的毒性也就是其药性了。人体需要即为药性,人体不需要就是毒性。病之当服附子、大黄、砒霜皆是至宝,病之不当服,参芪、鹿茸、枸杞皆是毒药。药以治病,因毒为能。再如姜属热药可纠寒证就是这个意思。
3、“毒”指药物作用的强弱。每味药物性味不同,作用强弱也不同,古人常用无毒、小毒、常毒、大毒、剧毒等来区分。如《素问·五常政大论》便根据药物偏性之大小,即作用强弱,指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而毒性中药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便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中药。它具有作用迅速、功强力专、作用广泛、难以驾驭之特点。用之得当,立起沉疴;用之不当,立可杀人。因此,我们在使用毒性中药时一定要十分谨慎。毒性中药的品种-12-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3号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毒性中药有27种:砒石(红石、白砒)、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蟊、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支篙等等;以上这些中药使用不当就可中毒;
现代中药毒性完整的概念还应包括急性、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和特殊毒性如致癌、致突变、致畸胎、成瘾等。如青木香——马兜铃酸——肾毒;罂粟(壳)——成瘾性,细辛——呼吸抑制等等;汞制剂——慢性蓄积中毒。
事实上,只要是药品都存在着不良反应,当然中药不良反应率远低于西药。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显示,西药不良反应率为81.6%,而中药不良反应率仅为17.1%。
中药的毒性是相对的、整体的,比西药更可控些。从中药的应用途径上来看,品种、炮制、制剂、配伍、辨证用药等都可以控制药物的毒性。
中药经过炮制能降低或消除毒性,保留药理活性,增强疗效。马钱子用于祛风定痛、舒筋活络,未炮制前含有生物碱士的宁,含量最高,毒性最大。经砂烫和油炸炮制后,总生物碱含量相比分别下降7.9%和8.4%,其毒性下降48.5%和52.2%。有毒中药的毒副作用,可通过恰当的配伍来减轻或消除。中药方由多味中药组成,配伍讲究“君、臣、佐、使,生克制化”,或增强药效,或制约毒性,实现疗效最好、最安全。此外,我国中药通常是复方使用,一方面通过君臣佐使(出处《神农本草经》,原指君主、臣僚、僚佐、使者四种人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后指中药处方中的各味药的不同作用)的配伍,使药方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另一方面通过七情配伍(出处《神农本草经》,其序例云“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中的相杀相畏降低配方中某些药物的毒性。例如附子,其有效成分乌头碱具有强心、抗炎镇痛等作用,可用来治疗骨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等疾患,但这些乌头碱毒性较强,中医临床在使用该药时,一般都是要通过炮制方法制备成饮片,从而达到减毒的目的;此外在处方中常常配伍甘草、黄芪等中药,进一步拮抗附子的毒性,且不破坏其强心、抗炎镇痛等药效学的作用,达到配伍减毒存效的目的。”药理研究证明,附子、干姜、甘草组成的四逆汤,其毒性大大低于附子单用。如十枣汤用大枣来缓和甘遂、大戟、芫花的毒性。毒性中药应用重视配伍,提倡“若有毒宜制”,通过药物之间的配伍来制其毒性。毒性的中药不会单独使用,而是与其他味药配伍,保证复方药在发挥总体疗效的同时,将其中单味药可能产生的毒性降到最低。
二、区别对待有毒无毒中药,不使无毒变有毒,更要使有毒变无毒;
1、传统医学习惯将中药分为有毒与无毒两大类。从总体看,无毒中药与有毒中药相比,虽有药性平和、常用治疗量幅度大、安全性高等优点,但也不是每味药都是绝对不会对人体造成毒害,故临床应用应区别对待。在这类常用所谓的无毒中药之中,一部分药物如大黄、肉桂、麻黄等,因其偏性突出,如果在不合理应用的情况下,也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毒害”。有毒中药的应用也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大剂量,并且中病即止,不可过服。如朱砂用量从0.2克开始,之后逐渐加量,但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克,而且不能过久或持续服用。
云“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中的相杀相畏降低配方中某些药物的毒性。例如附子,其有效成分乌头碱具有强心、抗炎镇痛等作用,可用来治疗骨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等疾患,但这些乌头碱毒性较强,中医临床在使用该药时,一般都是要通过炮制方法制备成饮片,从而达到减毒的目的;此外在处方中常常配伍甘草、黄芪等中药,进一步拮抗附子的毒性,且不破坏其强心、抗炎镇痛等药效学的作用,达到配伍减毒存效的目的。”药理研究证明,附子、干姜、甘草组成的四逆汤,其毒性大大低于附子单用。如十枣汤用大枣来缓和甘遂、大戟、芫花的毒性。毒性中药应用重视配伍,提倡“若有毒宜制”,通过药物之间的配伍来制其毒性。毒性的中药不会单独使用,而是与其他味药配伍,保证复方药在发挥总体疗效的同时,将其中单味药可能产生的毒性降到最低。
有毒中药的应用也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大剂量,并且中病即止,不可过服。如朱砂用量从0.2克开始,之后逐渐加量,但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克,而且不能过久或持续服用。
此外有毒中药安全范围窄,常用量小,稍有不慎即可导致中毒,因而对其剂量要严格控制。既要限制每次用药的剂量,还要限制用药时间,把握用药的总剂量,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中毒。患者出现中毒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解毒措施。
并且,辨证用药既能提高疗效,又能减轻毒性。明朝《景岳全书》中有云:“热者有热毒,寒者有寒毒,若用之不当,凡能病患者,无非毒也。即如家常茶饭,本皆养人之正味,其或过用误用,亦能毒人,而况以偏味偏性之药乎?但毒有大小,用有权宜,此不可不察耳。”此外中药古训“是药三分毒”,“有病,病受之,无病,体受之”,“中病即止”,这些理论都在强调中药要对症下药,辨证施治。
三、影响中药毒性的因素
1、中药自身因素:包括中药材产地因素、中药材品种因素、中药材采集因素、中药材贮藏因素、中药材炮制因素、中药材所含化学成分因素等等;
(1)品种因素:
2、采集因素:
(3)贮藏因素:(4)炮制因素(5)化学成分因素
2、患者机体因素:包括患者年龄、性别、体质、病情、精神等因素;(1)年龄大小(2)性别因素:麝香是取自雄性獐子的分泌腺体,干燥而成。对于没有怀孕的女性没有什么危害,因为其香气浓烈,且有催产的功效。所以对于已孕的妇女很容易造成流产。应该慎用或禁忌使用;(3)病情变化(4)体质差异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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