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

文章来源:经管道分发的气体意外中毒   发布时间:2016-12-25 15:19:15   点击数:
 

凡健康人经口摄入正常数量、可食状态的“有毒事物”(指被致病菌及其毒素、化学毒物污染或含有毒素的动植物食物)后所引起的以急性感染或中毒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疾病。统称为食物中毒。

病因:食物中毒的原因很多,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细菌性食物中毒;2、真菌毒素中毒;3、动物性食物中毒;4、植物性食物中毒;5、化学性食物中毒。

症状:虽然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症状各异,但一般都具有如下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

1、潜伏期短,一般由几分钟到几小时,食入“有毒食物”后于短时间内几乎同时出现一批病人,来势凶猛,很快形成高峰,呈爆发流行。

2、病人症状相似,且多以急性胃肠道症状为主。

3、发病与食入某种食物有关。

4、一般人与人之间不传染。

5、有明显的季节性。

诊断:根据症状及流行病学可诊断。

并发症:严重者可导致脱水、酸中毒,甚至休克。

治疗:

1.一般治疗

卧床休息,早期饮食应为易消化的流质或半流质饮食,病情好转后可恢复正常饮食。沙门菌食物中毒应床边隔离。

2.对症治疗

呕吐、腹痛明显者,可口服丙胺太林(普鲁本辛)或皮下注射阿托品,亦可注射山莨菪碱。能进食者应给予口服补液。剧烈呕吐不能进食或腹泻频繁者,给予糖盐水静滴。出现酸中毒酌情补充5%碳酸氢钠注射液或11.2%乳酸钠溶液。脱水严重甚至休克者,应积极补液,保持电解质平衡及给予抗休克处理。

3.抗菌治疗

一般可不用抗菌药物。伴有高热的严重患者,可按不同的病原菌选用抗菌药物。如沙门菌、副溶血弧菌可选用喹诺酮类抗生素。

预防:预防食物中毒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吃变质、腐烂的食品;

2、不吃被有害化学物质或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品;

3、不生吃海鲜、河鲜、肉类等;

4、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

5、切过生食的菜刀、菜板不能用来切熟食;

6、不食用病死的禽畜肉;

7、不吃毒蘑菇、河豚鱼、生的四季豆、发芽土豆、霉变甘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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