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数量的某种物质(固体、液体、气体)以一定的途径进入动物机体,通过物理学及化学作用,干扰和破坏机体正常生理功能,对动物机体呈现毒害影响,而造成机体组织器官功能障碍、器官病变,乃至危害生命的物质,统称为毒物。由活的生物有机体产生的一类特殊毒物称为毒素,是毒物的一种特殊类型,如植物毒素、细菌毒素、真菌毒素、动物毒素等。由毒物引起的相应病理过程,称为中毒。由毒物引起的疾病称为中毒病。
毒性也称毒力,是指毒物损害动物机体的能力,也就是说,某物质对生物体的损害能力越大,其毒性也越大。毒性反映毒物的剂量与机体反应之间的关系。临床上常用半数致死量(LD50)表示。最高无毒剂量是指化学物在一定时间内,按一定方式与机体接触,用一定的检测方法或观察指标,不能对动物造成血液性、化学性、临床或病理性改变等损害作用的最大剂量。
按照来源和性质毒物可分为内源性毒物和外源性毒物,前者指在动物体内形成的毒物,包括机体的代谢产物和寄生于体内的细菌、病毒、寄生虫的代谢产物。后者指在体外形成或存在于体外进入动物体内的毒物,即环境毒物,包括饲料类、植物类、农药化肥类、霉菌毒素类、矿物元素类、药物类、动物毒素类等。按照毒理和毒性作用的主要靶器官,毒物可分为神经毒物(指吸收后主要引起神经功能障碍的毒物,如镇静安定药、麻醉药等);实质器官毒物(指吸收后主要引起肝脏、肾脏、心脏、脑等实质器官损伤的毒物)、血液毒物(指吸收后主要引起血液变化的毒物,如亚硝酸盐、一氧化碳、硫化氢等);酶系毒物(指吸收后主要抑制酶活性的毒物,如有机磷、氰化物等);腐蚀毒物(指对所接触的部位有腐蚀作用的毒物,如强酸、强碱等);原浆毒;全身毒物等。但临床上毒物引起机体损伤的部位往往是多方面的,如有机磷对接触黏膜有明显的腐蚀作用,吸收后主要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同时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紊乱。
二、中毒性疾病的病因1.饲料加工、贮存不当
饲料调制或贮存不当均可能产生有毒物质,当大量或长期食入,可引起中毒,如添加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及药物过量或配比不当,或者在加工时温度过高、时间过长,贮存过程中霉败变质。
2.农药污染
动物不论误食、误用农药或喂给施用过农药的农副产品而不注意残毒期,都可引起中毒。
.药物
用药过量,给药速度过快,长期用药,药物配伍不当时,可引起中毒。
4.有毒植物中毒
多数有毒植物往往具有一种令人厌恶的气味或含有很高的刺激性液汁,正常动物会拒食这些植物,但当其他牧草缺乏的时候,动物常因饥饿而采食,经大量或长期采食后,可发生急、慢性中毒病。也有可能含有剧毒的有毒植物夹杂在饲草中,无法选择而采食,或被误割而喂食等,都可以引起中毒。
5.工业污染、矿物和金属毒物
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大量产生和排放而污染环境,或“三废”未处理或处理不好,污染饲草和饮水常引起畜禽甚至人中毒。
6.其他因素
有毒气体中毒、动物毒中毒、军用毒剂中毒时有发生。铅是应用广泛、容易污染,且无生物学价值的金属物质,常引起牛、家禽和鸟类发生中毒。
7.恶意投毒
多因个人成见或破坏活动而造成动物中毒事件。
三、中毒性疾病的临床表现急性中毒病常常表现出神经症状(兴奋症状如不安、肌肉痉挛或僵直、眼球震颤、咬牙,或抑制症状如沉郁、昏迷或昏睡等,或兴奋与抑制交替出现)、消化道症状(流涎、呕吐、腹泻、腹痛等)、呼吸系统症状(张口呼吸、窒息等)、心血管系统症状(心跳加快或减慢、血液颜色黯黑或鲜红等)和泌尿系统症状(少尿或多尿、尿色的改变如红尿等)。
慢性中毒病的共有临床表现是病程长,逐渐消瘦,生产能力下降。由于毒物的种类不同,临床上具体的表现也不同,如妊娠牛慢性亚硝酸盐中毒时还常表现出流产,慢性氟中毒表现为牙齿的损害和骨损害等,慢性硒中毒表现出被毛的脱落、蹄壳脱落等。
中毒动物的临床表现对中毒性疾病的诊断具有重大意义。应仔细观察临床表现,一个轻微的症状有时可作为毒物鉴别诊断的线索。临床医师看到中毒动物时,只能观察到某个阶段的症状,不可能看到全部发展过程的临床症状及其表现。另外,同一毒物所引起的症状,在不同个体有很大的差别,并不是各种症状都能表现出来。
四、中毒性疾病的诊断1.病史调查
了解与中毒有关的周围环境条件和饲养管理情况是做出准确诊断的关键。调查发病动物可能接触的毒物、饲料和饮水及牧草等情况;中毒病发生的时间、地点、畜种、年龄、性别、发病和死亡数量,以及未发生中毒的动物状况;调查中毒病的发生经过;调查周围环境、人员出入、停留的情况;以及查看病历及检查厩舍等。
2.临床症状
临床症状是中毒病诊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症状是诊断中毒的重要依据。临床检查不仅为鉴别诊断、分析疾病过程及预后提供证据,而且也为及时、有效地治疗提供依据。如有机磷中毒时动物表现出呕吐、流涎、腹泻和腹痛,兴奋、肌肉震颤,多数动物出汗等症状,根据这些临床症状,结合可能接触有机磷农药的病史,即可做出初步诊断;而亚硝酸盐中毒时表现出可视黏膜发绀,呕吐,血液颜色黯黑和呼吸困难;氢氰酸中毒时极度不安,张口伸颈,四肢强直痉挛,呼气有杏仁味,血液颜色呈鲜红色和病程短等。
.病理诊断
对死亡病畜进行尸体剖检,肉眼和显微镜检查的结果对中毒可疑病例的诊断常具有重要价值。病理剖检应在动物死后立即进行。首先应进行体表检查,注意被毛及口腔黏膜的色泽,然后对皮下脂肪、肌肉、骨骼,体腔、内脏器官进行检查。对消化器官应该详细检查,注意胃的充盈度,黏膜的变化,胃内容物的成分、气味以及饲料的消化程度等。此外,肝胆及肾脏和膀胱也要仔细检查。
4.毒物检验
毒物检验在诊断中毒性疾病中有很重要的价值。有些毒物检验方法简便、迅速、可靠,现场就可以进行,对中毒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毒物化验的成败与检材的采集、保存和运送有着很大的关系,常用的检材有饲料、饮水、胃肠内容物、血液、尿液及肝脏和肾脏等。
5.动物试验
把可疑饲料、饮水、胃肠内容物或可疑物饲喂试验动物或同种动物并观察其反应,对确定饲料中真菌、细菌和植物毒素的毒性作用很有价值。在实验动物身上观察中毒过程,死后剖检,与对照组比较试验结果,对确诊具有重要意义。
6.治疗性诊断
据临床检验和可疑毒物的特性进行试验性治疗诊断,通过治疗效果进行诊断和验证诊断。如临床上怀疑有机磷中毒时,可试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等进行治疗、怀疑亚硝酸盐中毒时可采用美蓝或甲苯胺蓝进行治疗,治疗效果确实,可据此做出诊断。
五、中毒性疾病的治疗原则1.阻止毒物的吸收
首先除去可疑含毒的饲料,以免畜禽继续摄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已摄入的毒物。如用催吐法、洗胃法或(和)缓泻法清除胃肠道内容物;通过体表吸收引起的中毒可采取清洗法;用吸附法、沉淀法或(和)氧化法把毒物分子自然地结合或氧化成不能吸收的或无毒的物质,也可内服黏浆剂,黏附在胃肠黏膜表面,起到阻止吸收作用。
2.解毒疗法
迅速准确地应用解毒剂是治疗毒物中毒的理想方法。应根据毒物的结构、理化特性、毒理机制和病理变化,尽早施用特效解毒剂,从根本上解除毒物的毒性作用。没有特效解毒剂的中毒,应及早使用一般解毒剂,如维生素C等。
.促进毒物的排出
临床上常用的方法有放血法、透析法和使用利尿剂,在使用利尿剂的同时,应注意机体钾离子的平衡。
4.支持和对症疗法
目的在于维持机体生命活动和组织器官的机能,直到选用适当的解毒剂或机体发挥本身的解毒机能,同时针对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危症采取紧急措施,如镇静解痉、止痛、维持心肺功能和体温、抗休克和补充血容量、调节电解质和体液平衡等。
六、中毒性疾病的预防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中毒的原因,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防治饲料加工、贮存过程中有毒物质的产生
注意已知有毒成分饲料的脱毒、去毒处理和饲喂量,对尚无有效脱毒方法的饲料,应严格控制喂量;防止牲畜偷食大量含碳水化合物的饲料而发生中毒;妥善贮藏饲料,严格控制温湿度,防止霉败变质;对已经霉败的饲料,不论数量多少,一定要进行脱毒、去毒处理,并且经过饲喂试验,证明安全无害后才能使用;使用微量元素、维生素、添加剂时要注意用量。
2.安全使用药物
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注意用量和用法,不要超量、超时间用药。静脉注射时要根据要求掌握速度。
.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
杀虫剂、除草剂、杀软体动物药,一定要严格保管,谨慎使用,既不能误食误用,又要防止坏人的破坏。在使用以上药物后,应注意残毒期,凡残毒期未过的农副产品必须经过脱毒或去毒处理后才能利用作饲料。用农药拌过的种子,要妥善保管,防止畜禽偷吃。装过农药的瓶子、沾染过农药的各种容器,应及时处理等。
4.注意地源性中毒病的预防
由于地球物理因素,某些地区的某种元素过高,常常引发中毒病,如氟中毒、砷中毒、硒中毒等,要因地制宜,做好预防措施。此外,由于植物的地理分布、荒漠化、干旱化以及过度放牧等因素,牧场和草场上可能生长着有毒的牧草,一旦发现,应及时剔除废弃,或采取转移牧场、轮牧等措施,以免发生意外。加强有毒植物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防止中毒病发生。
5.防治工业污染
在工厂和矿区附近,要注意有毒害的废水、废气、废物等的危害。兽医部门要注意调查研究当地中毒病发生的季节性、地域性和病畜特征(如性别、病势、死亡率、繁殖率、与饲料饮水的关系等)。有关部门和工厂、矿区,应注意三废的处理,定期检测环境卫生(包括大气、牧草及饲料、土壤、引水等),发现超标时,应责成有关单位根据“大气质量标准”“排污标准”“卫生标准”等规定,限期进行治理。
6.注意防范有毒动物的侵袭
凡有可能发生蜂蜇伤、蛇咬伤的地区应经常注意防范。
7.加强宣传教育
教育饲养人员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活动,有关部门应经常进行土壤、水源、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的测定,并采取有效地防制措施,以防止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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