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全面了解意外险,我们首先要知道它都有哪些产品分类。
1.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
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也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意外险伤害险产品。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身体伤害时,保险公司将予以赔付,通常仅在烧伤、残疾、死亡等赔付条件下,受益人一次性拿到约定的保险金,意外险一般为短期产品。
2.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其实,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本质也是意外伤害险,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这款保险的被保险人是借款人,受益人一般为贷款人。这款保险的具体含义是当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由此导致其身故、残疾时,保险公司将会帮助被保险人偿还部分的债务,这样便能够减轻被保险人的家人的经济负担。
3.航空意外险旅行意外险
航空意外险是保险公司专门为航空旅客设计的针对性比较强的商业保险品种,如果被保险人出险,家属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目前,市面上的航空意外险琳琅满目,有保障单次航班的,也有保险期内所乘坐的航班均受到保障,该类产品的保险期通常在7天到1年不等,消费者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选择。
旅行意外险主要用来承担因旅行中发生的意外导致人身伤害、住院、医疗等部分费用,消费者一般可以选择一款主险,另外再附加一些附加险,比如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等附加险,从而让保障更加全面,覆盖更广。
4.学平险
学平险也就是学生平安保险,是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简称,是少年儿童投保范围最广,最普遍的一种保险。学平险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平安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减轻学生家长和学校遭遇意外风险的经济负担。
5.团体意外险
顾名思义,团体意外险就是以一张总保单为某一企业的员工提供人身保障的保险,如果该企业的一名员工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
意外险对于意外的认定和我们平时所认为的意外是有差别的,我们觉得是意外,但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意外的标准来看,可能并不是意外,所以保险公司不会赔付。但,有些意外情况看起来符合保险公司的意外认定标准,但仍旧不能赔付。
第一种情况:猝死不赔
猝死这种情况,在最近一段时间不时地能见到报道,这种突然发生的死亡,在我们看来,似乎肯定是能得到意外险赔付的,但实际情况是,意外险并不会赔付,因为,猝死归根究底,并非意外导致的,而是疾病导致的。
第二种情况:个体中毒不赔
个体中毒也是比较常见的,看起来是意外情况,但一般来说,如果不是群体性的事件(三人以上),保险公司会认为是被保险人个人的体质因素导致的,并非意外情况。
比如小A一天在公司食堂吃饭,不久就因医院,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发现在食堂用餐的那么多人中,只有小A个人出现食物中毒,那保险公司就不会赔付,因为这可能是小A自己的体质因素或者是细菌感染引起的。
第三种情况:高原反应不赔
高原反应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致命,但是这种情况是不在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的。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伤害定义中描述的“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因素,因此,并非属于意外险赔付范畴。
而且,确切的说,高原反应是人体急进暴露于低压低氧环境后产生的各种病理性反应。
第四种情况:妊娠意外不赔
妊娠期发生意外,即便是符合意外险的理赔条件,但保险公司并不会赔付,这是因为,妊娠期意外是被保险公司列入到免责条款中的情况。
第五种情况:因疾病摔倒死亡不赔
冬天来了,路面容易结冰,如果不小心走路时摔倒了,而且摔死了,那意外险也是不赔钱的。因为保险公司认为,健康人摔倒,可能导致骨折或轻伤。摔倒死亡,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原因是自身疾病,而摔倒只是诱因,并不构成决定性作用。
这里涉及到一个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
第六种情况:中暑死亡不赔
夏天的时候,由于天气炎热,全国各地都会出现不少中暑的案例,严重的甚至会因中暑而死亡,这种情况下,即便有意外险,也不能得到赔付。
因为中暑属于一种疾病,与患者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关,中暑不是外来的,而是内在因素导致。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可以预见的,也不是突发的。因此,中暑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不属于意外伤害。
以上6种情况,看似是意外,但并不能得到意外险的赔付,而保险公司给出的依据,也是有理有据,目前在保险行业内也是被普遍接受的。
我们在投保时,要对一些特殊情况了解清楚,制定完善的保障计划,避免保险保障不能覆盖的情况出现,最好是通过汇全保这种第三方平台来投保,拥有专业人士的协助和多种保障方案可选,投保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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