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几天,我收到一个咨询,问以下情况是否属于意外?
女孩爸爸把一杯热水放到女孩床头,哥哥以为是杯凉白开,打闹间把水泼到妹妹脸上,造成深度烫伤。
答:属于意外,如果买了重疾险则可赔付。因为小女孩受伤,满足四个条件: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这也正是去界定某件事是否属于意外险保障范围的四要素。
(这里也提醒所有爸爸妈妈,一定要注意家里的安全小隐患,消灭它,给孩子打造安全的活动空间??)
实际上,每个意外险会在条款里明确列示免责条款。
所有的意外情况,剔除掉意外险条款中的免责部分,就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
我们把市面上某个意外险的免责范围拿来看看:
1、投保人故意为之
2、被保人自残或自杀,但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人妊娠、流产、分娩;
5、疾病、食物中毒、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6、被保人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7、被保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8、被保人接受整容、整形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
9、被保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投保前已经存在的受伤及其并发症;
11、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的爆炸、灼伤辐射或污染;
12、恐怖主义行为;
13、被保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用航班除外)期间;
14、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
15、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16、被保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8、被保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使证的机动车期间;
19、被保人作为军人(含特种兵)、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
20、被保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车、赛马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21、被保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期间。
现在再回过去看,意外险要满足的四个条件:
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
这样,以下情况就很好理解了对不对?
譬如,为什么猝死不赔?
因为猝死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导致的结果,本质还是身体内已发生疾病异常,导致突如其来的死亡。这并非外来因素直接导致死亡,所以一般会被列入意外险的免责范围。
但有些意外险,单独提供猝死保障,一般这类意外险,会在保单中明确注明。
再譬如:为什么酒后驾车不赔?
因为意外险的费率计算时,是以正常驾驶为风险系数的,而酒驾会导致风险系数明显提升(有本意之嫌)。如果为酒驾的人提供意外险赔偿,对于其他正常驾驶的被保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会被踢出意外险赔付范围内。
同理,高风险运动亦是如此。当然,如果确实要从事这些高风险运动,可以买覆盖高风险运动的特定意外险。
再譬如,为什么食物中毒不赔?
如果是个别人食物中毒,很可能是和个人体质有关,很难界定是属于意外还是疾病。但若被鉴定为群体性食物中毒,那就被列入了意外险赔偿范围。
其他情况也可以此类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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