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术将病人移离中毒现场,解开衣服,保持

文章来源:经管道分发的气体意外中毒   发布时间:2016-11-24 10:19:08   点击数:
 

某种物质进入人体后,损害器官和组织,引起功能性或器质性病变,称为中毒。能引起中毒的外来物质称为毒物。若毒物的毒性较剧或大量毒物短时间内经皮肤、粘膜、呼吸道、消化道等途径进入人体,致使机体受损并发生功能障碍,迅速引起症状甚至危及生命,称之为急性中毒。

第一节急性中毒的诊治通则

急性中毒为内科急诊,如不及时抢救,将导致组织、器官进一步损伤,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在处理急性中毒时要求迅速、及时、准确。临床应遵循以下步骤:①迅速确定诊断,估计中毒程度;②尽快排除尚未吸收的毒物;③对已吸收的毒物,迅速解毒,促进排泄;④积极对症支持治疗。

部份病人,通过陪同者叙述病史,即可确立诊断;而有些必须进一步探索,以取得确切资料。中毒的诊断主要依据毒物接触史和临床表现。初步诊断后,毒物的存在以及毒物对人体的影响,可通过实验室检查加以印证,也可以通过调查中毒现场了解毒物的存在。

⒈病史

重点询问职业史和中毒史,如职业、工种、生产过程中有无接触毒物、毒物的种类、量以及可能的侵入途径,同一环境中其他人有无发病等。对生活性中毒,如怀疑有服毒可能性时,要了解患者的生活情况,精神状态,经常服用药物的种类,并调查身边有无药瓶、药袋、家中药物有无缺少等。对怀疑一氧化碳中毒要了解室内炉火、烟囱以及同室其他人员情况。怀疑急性食物中毒,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任何中毒都要了解发病现场情况,并寻找毒物的证据。

2.临床表现

熟悉中毒的临床表现,有助于中毒的诊断及判断毒物种类。对于突然出现的紫绀、呕吐、昏迷、惊厥、呼吸困难、休克而原因不明者,要考虑急性中毒的可能。诊断可根据患者面容、呼出气味、特殊体征以及排泄物性状等,结合病史综合分析。同时,在内科急诊工作中,对原因不明的昏迷病例,诊断思路要广,不要漏诊、误诊。除注意急性中毒外,应同下列疾病引起的昏迷做好鉴别诊断。如:低血糖、糖尿病酮症、高渗性昏迷、急性脑血管意外、中暑、颅脑损伤、脑膜脑炎、肝性脑病、尿毒症性昏迷、电解质紊乱等。表1提供一些比较常见的急性中毒的主要症状作为诊断线索,供参考。

3.毒物检验

诊查同时尽早选择性采留标本,如呕吐物、泄物、血、尿、唾液及剩余毒物,并送检验。但毒物鉴定有时很复杂,存在假阳性和假阴性结果,并可能受其他物质影响,因此不能把毒物检验作为诊断的唯一依据。

表1主要中毒表现与一般毒物的关系

主要表现

常见毒物

闪电样昏倒

氯化物、苯、硫化氢、一氧化碳、纯烟碱、氯

昏迷

镇静催眠药、酒精、有机磷农药、阿片类、氰化物、亚硝酸盐、阿托品类、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砷、苯、硫化氢等

抽搐

中枢兴奋剂(士的宁、樟脑、戊四氮等)、氰化物、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氟乙酰胺、氯丙嗪、硫化氢等

瘫痪

一氧化碳、河豚毒、汞、铅、钡、箭毒等

呼吸过速或过深

二氧化碳、呼吸兴奋剂、(洛贝林、尼可刹米)、水杨酸类、抗胆碱类

呼吸麻痹

阿片类、全身麻醉剂、镇静催眠药、一氧化碳、蛇毒

肺水肿

窒息性与刺激性毒剂、有机磷农药

喉水肿

强酸、强碱、氯(漂白粉)、氨水及其他刺激性气体吸入

特殊气味

酒精、氨水、硫化氢、来苏尔、碘、樟脑、氰化物、有机磷农药等

心动过速

阿托品类、颠茄、氯丙嗪、拟肾上腺素药

心动过缓

洋地黄类、夹竹桃、蟾蜍、乌头类、奎宁、毒蕈、利血平、拟胆碱药

血压升高

拟肾上腺素药、烟草、有机磷农药、烟碱

血压下降

降压药、亚硝酸盐、氯丙嗪、乌头类、砷、四乙铅、镇静催眠药

流涎

有机磷农药、毒蕈、乌头类、拟胆碱药

口干

阿托品类、颠茄、麻黄碱

呕吐物或洗胃液的特殊颜色

紫红色(高锰酸钾)、蓝和绿色(铜和镍盐)、粉红色(钴盐)、黄色(硝酸盐、苦味酸)、亮红色(汞溴红、硝酸)、咖啡色(硝酸、硫酸、草酸)、棕色(盐酸)、暗处发光(黄磷)、无色或白色(碱类)

呕吐、腹痛或伴腹泻

各种刺激性毒物经口中毒者,如有机磷、酒精、毒蕈、桐油、磷化锌、汞、砷铅、钡、磷、腐蚀性毒物、碘、斑蟊、拟胆碱药,细菌性食物中毒

瞳孔扩大

阿托品类、酒精、肉毒毒素、麻黄碱、氰化物、苯、钡、抗组胺药、巴比妥类(亦可缩小)乌头碱等

瞳孔缩小

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镇静催眠药、氯丙嗪、吗啡类、拟胆碱药、毒蕈、咖啡因、交感神经抑制剂、哌嗪类

皮肤潮红

阿托品类、酒精、亚硝酸异戊酯、硝酸甘油、一氧化碳、烟酸等

皮肤湿润

拟胆碱药(毛果芸香碱、毒扁豆碱)、吗啡类、酒精、五氯酚钠等

皮肤粘膜发绀

亚硝酸盐、氰化物、苯胺、硝基苯类、臭丸(萘)、磺胺类、亚甲蓝等

发热

锌、铜、镉、镍、锑、钴等金属烟热,五氯酚钠、二硝基苯酚、水杨酸盐及三环类抗抑郁药

尿色异常

蓝色(亚甲蓝),棕-黑色(苯胺、酚、萘、亚硝酸盐),樱红-棕红色(辛可芬、汞盐、可引起血尿和溶血的毒物),绿色(麝香草酚),黄色(重金属、四氯化碳、氯仿、砜类、氯苯乙烷)

血尿

毒蕈、斑蟊、酚、磺胺药、松节油、钒

失明

甲醇、硫化氢(暂时性)

4.危重病例的判定

急性中毒伴有下列任何一种临床表现时,均应看作危重病例:①深度昏迷;②高血压或血压偏低;③高热或体温过低;④呼吸功能衰竭;⑤肺水肿;⑥吸入性肺炎;⑦心律失常;⑧精神激动;⑨癫痫发作;⑩抗胆碱能综合征;⑾少尿或肾功能衰竭。

一、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

根据毒物进入途径不同,采取相应方法。

(一)吸入性中毒

将病人移离中毒现场,解开衣服,保持呼吸道通畅,加强通风,呼吸新鲜空气,有条件者给予高流量吸氧,排除呼吸道内残余毒气。

(二)接触性中毒

毒物污染的衣物要立即脱掉,并用大量清水洗拭接触毒物的皮肤(不用热水,以免血管扩张,增加毒物吸收),尤其注意毛发、指甲部位。皮肤接触腐蚀性毒物时,冲洗时间要达15-30分钟左右,并选择适当的中和液或解毒液冲洗(表2)。水溶性刺激物,现场无中和剂或解毒剂,可用大量清水冲洗,以防皮肤灼伤等更严重的损伤发生。非水性刺激物的冲洗剂,需用无毒或低毒物质,注意防止中和剂促进刺激物的吸收及中和剂本身的吸收中毒。毒物遇水反应,应先用干布或其他能吸收液体的材料抹去沾染物,再用水冲洗。

表二常见化学性灼伤的局部处理

化学物质

局部治疗

硫酸、盐酸、硝酸、三氯醋酸等

立即用5%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后,再用清水冲洗,然后以氧化镁、甘油(1:2)糊剂外涂

氢氧化钾(钠)、氨、碳酸钠(钾)等

用2%醋酸或4%硼酸溶液冲洗,再用清水冲洗,然后用3%硼酸溶液湿敷或5%-10%硼酸软膏外涂

氢氟酸

以饱和氢氧化钙溶液冲洗,如为肢体,浸入溶液中;如有水疱,切开水疱或抽去疱液,然后酌情涂上氧化镁甘油糊剂

苯酚

先以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继以30%-50%酒精擦洗,再用饱和硫酸钠液湿敷。24小时内忌用油膏

黄磷

立即用清水冲洗,如为肢体,浸泡于流动清水中清除皮面磷粒;继以2%硫酸铜溶液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生理盐水湿敷,必要时转外科扩创术,忌用含油敷料。如由五氧化磷、五氯化磷、五硫化磷等物所致灼伤,禁止直接用水洗,应先用布、纸、棉花或砂土等吸去毒物,再用水冲洗。

铬酸

以5%硫代硫酸钠溶液冲洗,再以清水冲洗,然后涂5%硫代硫酸钠软膏或3%二巯基丙醇软膏

立即用清水冲洗,继以30%-50%酒精洗涤,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并湿敷

氧化钙(生石灰)

先用植物油清除皮肤上沾染的石灰颗粒,再用2%醋酸溶液洗涤

氟化钠

以5%氯化钙溶液清洗

氯乙烯

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后以5%碳酸氢钠溶液冲洗或湿敷

氯化锌、硝酸银

用水冲洗,再以5%碳酸氢钠溶液洗涤

硫酸二甲酯

先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以5%碳酸氢钠溶液冲洗或湿敷

焦油、沥青

以棉花蘸二甲苯,清除粘在皮肤尚的焦油或沥青然后涂上羊毛脂

(三)经口中毒

经消化道中毒者,应采取催吐、洗胃、导泻等方法以排除尚未吸收的毒物。

1.催吐神志清醒者,洗胃前最好先行催吐。催吐有助于将胃内不易通过胃管排出的较大的毒物颗粒吐出。如果是集体中毒,须迅速救治,而无足够的胃管供给全数病人洗胃时,应用催吐法是一种较权宜的排毒方法。

(1)催吐方法先给病人喝适量清水或盐水(-ml)或给予口服阻滞毒物吸收剂,然后可采取下列催吐措施:①用手指或压舌板等刺激咽后壁,即可引起反射性呕吐。如此再饮再吐,直至吐出液与灌洗液的颜色澄清度相似为止。②药物催吐:首选吐根糖浆,15-20ml口服,15-30分钟即发生呕吐,如未呕吐可重复次一次剂量。阿朴吗啡通过兴奋延髓呕吐中枢而发生催吐作用,成人剂量0.1mg/kg皮下注射,约3-5分钟即呕吐。但阿朴吗啡副作用多,注射后要观察血压、呼吸等,对年老体弱、妊娠、高血压、冠心病、休克状态及有中枢神经抑制的表现者不宜用。其他药物尚可用0.2%硫酸铜ml(以硫酸铜0.5g溶于温开水ml中),或1%硫酸锌溶液-ml,或2%碘酒20滴加水至ml饮用。

(2)催吐禁忌症①意识障碍者,催吐不易成功,且可能将呕吐物吸入气道引起窒息或肺部感染;②内服腐蚀性毒物者,催吐可引起出血或食道、胃穿孔;③患者有食道静脉曲张、主动脉瘤、溃疡病出血等;④石油蒸馏物如汽油、煤油、柴油等中毒,催吐时如误吸可致肺炎、肺水肿;⑤惊厥、休克、肺水肿者,催吐可使病情加剧;⑥心脏病者,催吐易致虚脱;妊娠者,可致流产,故应慎用。

2.洗胃对经口中毒者应尽早进行洗胃,以清除胃内毒物。一般服毒后4-6小时内洗胃最有效,超过4-6小时,毒物多已吸收;但如毒量大、有机磷酸酯类中毒,可嵌入胃粘膜皱壁的小颗粒毒物、由胃排出的毒物和带肠衣的药物中毒,即使服毒时间超过6小时,胃中仍可能有毒物存在,仍需洗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毒物吸收。

(1)操作步骤①留置胃管:一般取侧卧位,经口或鼻插入涂有液体石蜡地胃管。以经鼻插入更常采用,成人插管长度60-65cm或自鼻尖到耳垂再到剑突下的长度。如能抽出胃内容物,或从胃管注入空气时在上腹部用听诊器能听到气过水声,则证实胃管已入胃内。②将胃内容物尽可能地抽尽。③洗胃方法:虹吸法、注射器抽吸法、洗胃机洗胃、灌流式洗胃法、胃造瘘洗胃术。其中洗胃机洗胃为首选方式。④灌洗量:每次-ml,若注入胃内洗液量过多,不仅易促使毒物下流,还可导致急性胃扩张或洗液反流进入呼吸道。若液量过少,不易清洗彻底,还延长了完成洗胃的时间。灌入及抽吸时应掌握先吸出后灌入、快入快出、出入量基本相等原则,一直洗到使胃液干净无味为止。一般成人共需洗胃液5-10升。对吸收后可能再自胃中排出地毒物(如有机磷农药)可用灌流式洗胃法。⑤洗胃液的要求:稍加温,近37℃,防止洗胃后体温过低及水中毒,否则患者可能发生阵孪性癫痫。而且太凉易刺激胃肠蠕动,促使毒物向肠腔移动,不利于洗出毒物。若太热,则使胃肠粘膜血管扩张,促使毒物被吸收。⑥洗胃后,再自服或经胃管灌入适量解毒剂及泻药。

(2)洗胃液的选择毒物不明时最好用37℃左右的清水或加少许食盐灌洗;毒物已明确者可参考表3选择洗胃液。

表3临床上常用的洗(灌)胃液

鞣酸溶液3%-5%

可沉淀阿朴吗啡、藜芦碱、士的宁、辛可芬生物碱、以及铝、铅、银等重金属和某些甙类

高锰酸钾(1∶0-00)

能较好的中和士的宁、毒扁豆碱、奎宁及烟碱,尚可用于镇静催眠药、氰化物、砷化物、亚硝酸盐及食物中毒洗胃。禁用于拟除虫菊脂、对硫磷农药中毒,不用于有机氯、有机氮、氨基甲酸纸农药中毒及有机汞、酒精中毒

乳类

用于硫酸铜、巴豆油、氯酸盐等中毒

碳酸氢钠溶液(2%-5%)

可沉淀多种生物碱,也可结合某些重金属和有机磷农药(敌百虫除外)。不用于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亚硝酸盐、砷化物等中毒

钙盐(10%葡萄糖酸钙或5%氯化钙)

稀释5-10倍后用于氟化物和草酸盐等中毒

2%-3%氧化镁(氢氧化镁)溶液

中和某些酸性毒物,如阿司匹林、硫酸、草酸及其他无机酸中毒

淀粉溶液(米汤、面糊、1%-10%淀粉)

对中和碘有效,彻底洗胃,至洗出液清晰,不显蓝色为止

生理盐水或清水加少许食盐

常用于毒物不明的急性中毒。生理盐水可用于硝酸银中毒,形成腐蚀性较小的氯化银

氨水(0.2%)、醋酸或碳酸铵(1%)洗胃

用于甲醛中毒、使形成相对无毒的乌洛品

药用炭混悬液(0.2%-0.5%)

适用于所有中毒洗胃,但对氰化物无效

硫酸镁溶液(1%-3%)或用硫酸钠溶液(1%-5%)

适用于铅、钡中毒洗胃,可形成不溶性、硫化铅、硫酸钡

硫代硫酸钠溶液(2%-5%)

用于氰化物、溴化物、铬及其他金属中毒,形成无毒硫氰酸盐或不溶性硫化物

硫酸铜溶液(0.2%)

用于磷中毒,形成不溶性磷酸铜

亚铁氰化钾溶液(0.1%)

用于铜中毒洗胃,形成不溶性亚铁氰化铜

石蜡油

用于四氯化碳、氯仿、氯乙烷等中毒,还可用于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磷中毒

甘油或植物油

用于苯酚、甲酚、来苏尔等酚类中毒灌胃

碘化钠(钾)溶液(1%)

用于铊中毒灌胃,形成不溶性碘化铊

(3)洗胃的禁忌症①深度昏迷,洗胃易引起吸入性肺炎;②强腐蚀剂中毒(如强酸、强碱),有可能引起食道及胃穿孔;③挥发性烃类化学物(如汽油)口服中毒,反流吸入后可引起类脂质性肺炎;④休克尚未纠正者;⑤其他:近期内上消化道出血、胃穿孔、食道或贲门狭窄或梗阻、高度食道胃底静脉曲张、主动脉瘤等患者。

3.导泻及灌肠多数毒物可经小肠及大肠吸收,或引起肠道刺激症状。故催吐及洗胃后尚需导泻及灌肠,使进入肠道的毒物尽速排出。对腐蚀性毒物或患者极度虚弱时,导泻及灌肠禁忌。导泻药以硫酸钠为佳,每次剂量15-30g,加水ml口服。油剂泻药有溶解某些毒物(如酚类、磷和碘等)的作用,不宜应用。中药导泻可用当归10g、大黄、明矾各50g、甘草15g,煎服;或用天明精g、大黄20g、玄明粉12g,煎服。当毒物已引起严重腹泻时,或中毒已超过48小时,也不必导泻。

灌肠适用于毒物已服数小时,而导泻尚未发生作用者。对抑制肠蠕动的毒物(如巴比妥类和吗啡类)及重金属等所致的中毒,灌肠尤为必要。灌肠用1%微温皂水(约ml)作高位连续清洗。药用炭加入灌肠液中,可促使毒物吸附后排出。

4.阻滞毒物的吸收明确毒物后,可采用沉淀、氧化、吸附等方法,降低尚未吸收毒物的毒性,或使其与胃粘膜隔开,延缓、阻滞毒物的吸收。

(1)沉淀剂可用于洗胃或洗胃后留置胃内,与毒物生成沉淀以阻滞毒物吸收,其沉淀之产生有物理作用和化学反应二种。常用沉淀剂见表4。

表4常用的沉淀剂

常用沉淀剂

被沉淀毒物

鞣酸(4%)或浓茶

生物碱、甙类及重金属(砷、汞、锑除外)

碘酊,15滴加水ml

铅、汞、银、奎宁、士的宁

硫酸镁(钠)(1%-3%)

钡、铅

淀粉,80g溶于0ml水中

氯化钠(0.9%)

硝酸银(形成无腐蚀性的氯化银)

硫酸铜(0.2%)

磷(形成不溶性磷酸铜)

次硫酸甲酸钠(5%)

汞(将高价汞变成难溶性的低价汞)

碘化钠(钾)(1%)

与铊形成不溶性碘化铊(黄色),随即再用清水洗胃以清除之

硫酸亚铁溶液ml加水ml,氧化镁20g加水至ml,用时等量混合后,每5-10分钟服1匙

砷(形成不溶性的亚砷酸铁)

牛乳

硫酸铜、巴豆油、氯酸盐、汞

蛋清、豆浆

汞、重金属(蛋清可形成蛋白金属)

石灰水

阿片类

乳酸钙(15%)或氯化钙(0.5%)

氟化物、草酸盐

通用解毒剂

由药用炭2份、氧化镁1份和鞣酸1份混合而成,适用于各类毒物中毒灌胃

(2)氧化剂将化学毒物氧化,改变其性能,从而减轻或去除其毒性。常用的有:①高锰酸钾(1:0-00溶液):每次约用-ml,可作为许多生物碱和有机毒物的氧化剂,适用于烟碱、毒扁豆碱、奎宁、士的宁、吗啡或磷等中毒。但不宜反复使用,以免腐蚀胃粘膜。②过氧化氢溶液(3%溶液10ml加入ml水中):用于有机物(阿片、士的宁等)、高锰酸钾、氰化物和磷中毒。但其对胃粘膜有刺激,且释放气体,引起腹胀。

(3)吸附剂药用炭(活性炭)是一种吸附剂,除对氰化物中毒无效外,对其他毒物中毒均有效。植物炭效果较佳,骨炭效果较次。用法:取药用炭20-30g放入ml温开水中,调成混悬液,嘱中毒者吞服,或从胃管灌入胃内。随后用催吐法或洗胃法将吸附毒物的炭末排出体外,或再给予导泻剂,加速已进入肠道的部分排出。

(4)保护剂润滑饮料或粘性物质如生蛋清、面粉糊、稀粥或米汤、牛奶以及思密达冲剂等,当口腔、食道、胃、肠受刺激性或腐蚀性毒物(如强酸、强碱)损伤后,频频饮用可粘附于粘膜或创面上,从而起保护作用,并可使病人减轻疼痛,感觉舒适。

(5)中和剂强碱食入中毒时可服用1-2%醋酸溶液、稀释的食醋、柠檬汁、橘子汁等弱酸溶液中和之;但在碳酸盐(如碳酸钠)中毒时忌用,因可产生大量CO2,有引起急性胃膨胀与穿孔的危险。强酸食入中毒时可服用氧化镁、镁乳、氢氧化铝凝胶或石灰水的上清夜(含0.17%氢氧化钙)等。

(6)通用解毒剂常用者为二份药用炭、一份鞣酸、一份氧化镁的混合剂,亦可用二份烧焦的馒头片、一份氧化镁置于一杯浓茶中代替。氧化镁能中和酸类而不产气;鞣酸能与多种毒物(金属、生物碱)形成不溶性盐类;药用炭末能吸附毒素、生物碱、染料和一些金属盐类。应用指征:①毒物性质未明者;②不能立即洗胃者;③拟给予催吐剂者。用法:通用解毒剂10-20g放入一碗温开水中,调成糊状。口服或从胃管灌入胃内。随后用催吐法或洗胃法将其排出体外,务使与毒物一并排出,以免其进入肠内。

二、促进毒物的排泄

1.利尿排毒大多数毒物由肾脏排泄,因此迅速利尿是加速毒物排泄的重要措施,有以下几种方法:①积极补液是促使毒物随尿排出的最简单措施。补液速度可每小时-ml,补液内加适量氯化钾,同时静脉注射速尿20-40mg。经补液与给利尿剂后,水溶性、与蛋白结合很弱的化合物(如苯巴比妥、眠而通、苯丙胺和锂盐)很易从体内排出。②碳酸氢钠与利尿剂合用:碱化尿液PH8,使有些化合物(如巴比妥酸盐/水杨酸盐及异烟肼等)离子化而不易在肾小管内重吸收。③应用维生素C8g/d,使尿液PH5,促使有些毒物(苯丙胺等)加速排出。

2.血液净化适应症:①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属于可被透析出体外者;②估计中毒剂量大,致死量毒物、药物进入体内者,经常规方法救治无好转甚至恶化者;③毒物因分解、代谢毒性增大者;④中毒后发生肾功能衰竭者或重要器官功能受损者;⑤正常的解毒、排毒途径受阻者。应争取在8-16小时内采用,疗效较佳。

(1)血液透析适用于水溶性、不与蛋白或其他成分结合的分子量的小分子和部分中分子毒物,如扑热息痛、苯丙胺、溴化物、酒精、乙二醇、锂盐、眠尔通、甲醇、苯巴比妥、水杨酸盐、异烟肼、苯妥因钠、砷、铁、钾、钡、四氯化碳、硼酸盐等中毒时。脂溶性毒物(如导眠能等)透析效果差;与蛋白质紧密结合的化学物(如短作用的巴比妥酸盐、吩噻嗪类药物、阿米替林等抗抑郁药及安定类药物)透析效果也不佳。

(2)血液灌流(hemoperfusion,HP)它是将患者的血液引出体外并经过灌流器,通过吸附剂的吸附作用清除外源性和内源性毒物,达到净化的目的。凡是能被药用炭或树脂吸附的毒物,均能被排出。本法对于去除脂溶性或与蛋白结合的毒物,效果较好。临床上证实效果较好的毒物有:神经安定药如巴比妥类和安定类药物、解热镇痛类药、吩噻嗪类药、抗抑郁药、抗结核药、洋地黄类、茶碱类、酚类、有机酸、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等。血液灌流时,血液中的血小板、葡萄糖、二价阳离子也可被吸附破坏,故在操作过程中需严密观测,及时补充。

(3)血浆置换将血液引入血浆交换装置,在废弃大量血浆的同时,回输大量新鲜血浆或血浆制品,以达到净化的目的。本法可用于血浆蛋白结合率60%的毒物中毒。此法较安全,但需消耗大量血浆和血制品,并有传播病毒性疾病(肝炎病毒、艾滋病等)的危险,限制了在临床的应用。

三、特效解毒剂的应用诊断明确者,应尽早应用。某些毒物有特效的解毒剂,比如有机磷酸酯类中毒可用阿托品对抗蓄积的乙酰胆碱,用解磷定类药物恢复胆碱酯酶的活力。亚硝酸钠盐中毒时可用1%美蓝纠正其化学性紫绀。砷或汞中毒可用二巯基丙醇解毒。但不少毒物并无特殊解毒剂,主要依靠一般急救措施。

四、对症支持疗法

许多毒物至今尚无有效的解毒剂,抢救措施主要依靠及早排毒及积极的对症支持治疗。其处理原则有以下几点:

1.低血压、休克常见于镇静药、催眠药、抗精神病及抗抑郁药物中毒,其作用机理常是综合性的。除补足血容量外,由于中枢抑制所致的休克,血管活性药物常有效。

2.心律失常有些毒物影响心肌纤维的电作用,也可能由于心肌缺氧或代谢紊乱而发生心律失常。其处理参见….

3.心脏骤停除因严重缺氧外,也可由于某些毒物的直接毒作用,引起阿-斯综合征所致,如急性有机磷农药或有机溶剂中毒。汽油、苯等刺激β受体,能突然导致原发性室颤而死亡;氯仿、氟乙酸、氟乙酰胺等严重中毒时,也可直接作用于心肌导致室颤而死亡;钡、氯化高汞等可引起低血钾,诱发严重心律失常而猝死;高浓度氯气吸入,可因迷走神经的反射增强而导致心脏骤停。其处理参见“心肺脑复苏”章节。

4.中毒性脑病主要由于亲神经性毒物引起,例如一氧化碳、二硫化碳、四乙基铅、锰、有机汞、砷、苯、麻醉剂、催眠药、镇静药以及其它中枢神经抑制性药物。主要表现为程度不等得到意识障碍和颅内压增高症状。此时应积极应用脱水疗法,以及其他脑复苏措施。惊厥为中毒的常见表现,但必须与吩噻嗪过量引起的张力障碍及锥体外系反应相区别;张力障碍动作可经肌肉注射苯海拉明25mg而纠正,肌注苯妥英钠为药物中毒所致癫痫的最理想药物。除非情况必要,地西泮或苯巴比妥,一般不用于昏迷患者,否则进一步加深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

5.抗胆碱能综合征阿托品、吩噻嗪类、抗抑郁药、抗组胺药、颠茄中毒时,患者可表现为抗胆碱能综合征,表现为皮肤干燥、发红,轻度发热,尿潴留,神志不清,心动过速和轻度高血压。患者有视力模糊,继发瞳孔散大,情绪易激动,甚至惊厥、昏迷等。该类药物尚可引起房性或室性心律失常,并有传导阻滞,所以具有奎尼丁样作用。毒扁豆碱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可用于暂时性逆转抗胆碱能药物所致的周围及中枢神经系统以及心脏方面的毒性作用。但本身有一定毒性,宜谨慎使用。注射过速也可引起惊厥,对哮喘患者禁忌。若病人有不能纠正的心律失常、高血压及持续癫痫,可用毒扁豆碱2mg,在3-5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必要时可重复同样剂量。

6.高热以高热为主要表现的化学中毒有五氯酚钠及二硝基苯酚,水杨酸盐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可直接作用于体温中枢而致发热。中毒高热必须用物理降温,如无禁忌,可同时用药物化学降温。

7.防治脏器功能衰竭包括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肺水肿、DIC、消化道出血等,详见有关章节。此外,尚要积极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纠正酸碱失衡,应用抗生素防治感染等。

第二节常见急性中毒的急诊处理

一、阿片类药物中毒

阿片(opium)类药物是由罂粟汁衍生而来。吗啡(morphine)是典型的阿片类药物,其他尚有海洛因、罂粟碱、复方樟脑酊等,以及人工合成的吗啡代用品哌替叮、镇痛新等。具有强大的中枢性镇痛、镇静、止咳、止泻作用,主要用于治疗重度疼痛和急性心源性肺水肿的病人,易产生身体依赖性。

吗啡进入体内后,大部分在肝脏代谢,24小时内大部分经肾脏排出,48小时后尿中仅有微量。吗啡对中枢神经系统先兴奋后抑制,以抑制为主。这类药物在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特意性阿片受体,抑制大脑皮层高级中枢,以后涉及延脑、抑制呼吸中枢和兴奋催吐化学感受区,引起镇静及呼吸抑制。吗啡使脊髓的兴奋性增强,提高胃肠道平滑肌及其括约肌张力,减低肠道蠕动,对支气管、胆管、输尿管平滑肌也有类似作用。大剂量吗啡尚可抑制延髓血管运动中枢和释放组胺,使周围血管扩张,导致低血压和心动过缓。一次误用大量或频繁应用吗啡可引起中毒。吗啡的中毒量成人为0.06g,致死量为0.25g;可待因毒性为吗啡的1/4,中毒剂量为0.2g,致死量0.8g。

长期应用吗啡能引起欣快症状和成瘾性。原有慢性病如肝病、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贫血、甲状腺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等患者,均更易发生中毒。与酒精饮料同服,即使治疗剂量吗啡,也有发生中毒的可能。巴比妥类及其他催眠药物与本药均有协同作用,合用时应谨慎。

1.病史有过量摄入本品的病史。

2.临床表现口服过量者症状多在30min-1h出现,静脉注射后症状即刻出现,轻度急性中毒患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或抑郁。患者有幻想,失去时间和空间感觉,并可有便秘、尿潴留及血糖升高等。重度中毒时有昏迷、呼吸抑制和针尖样瞳孔三大典型症状。当脊髓反射增强时,常有惊厥、牙关紧闭和角弓反张。呼吸先变浅而慢,以后出现叹息样呼吸或潮式呼吸,且常并发肺水肿。最后发生休克时,瞳孔散大。急性中毒12小时内多死于呼吸衰竭,以后可并发肺部感染。超过48小时存活者,预后良好。

3.辅助检查毒物检测血、尿或胃内容物定性试验呈阳性结果。血药浓度检测治疗浓度为0.01-0.07mg/L,中毒浓度为0.1-1.0mg/L,致死浓度4.0mg/L。

1.清除毒物确定中毒途径,尽速排毒及防止药物继续吸收。口服中毒者应尽早催吐或洗胃。可使用2-4%鞣酸溶液或1: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注入20%活性炭混悬液50-ml,再以硫酸钠导泻。中毒较久的患者仍应洗胃,由于幽门痉挛,可能有少量药物长时间贮留胃中。禁用阿朴吗啡催吐,因可加重中毒。如皮下注射过量,在注射局部近心端扎止血带,并冷敷,以延缓吸收。

2.吗啡拮抗剂①纳洛酮(naloxone)其化学结构与吗啡相似,对阿片受体的亲和力大于吗啡类药物,能阻止阿片类物质与受体结合,用药后可迅速翻转阿片碱的作用,呼吸抑制者1-2分钟内呼吸频率即可增加,并能使血压上升。用法:0.4-0.8mg/次,静脉注射,必要时15-30分钟后可重复给药。②纳洛芬(丙稀吗啡,nalorphine)有对抗吗啡的作用,并有一定的镇痛作用。用法:5-10mg/次,静脉或肌注,必要时10-15分钟后可重复给予,总量不超过40。

3.对症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积极供氧。适当应用呼吸兴奋剂,必要时行气管插管,人工通气。抗休克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低血压者可应用升压药物,合并心动过缓者可加用阿托品。抗惊厥可应用地西泮(安定)、苯巴比妥(鲁米那)或用10%水合氯醛溶液灌肠,出现中枢神经抑制或麻醉时禁用。

二、急性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此类药物是巴比妥酸(barbiturates)的衍生物。广泛用于临床,为常用的镇静、催眠剂,也有抗癫痫和麻醉诱导作用。各种巴比妥类药物作用基本相同,根据它们的活性和服药后的睡眠时间长短,可分为四类:①长效类:包括巴比妥和苯巴比妥(鲁米那,phenobarbital,luminal),作用时间6-12小时;其催眠剂量分别为0.3-0.6g/次和0.03-0.1g/次。②中效类:包括异戊巴比妥(阿米妥,amobarbital。Amytal),作用时间3-6小时,其催眠剂量为0.2-0.4g/次。③短效类:包括司可巴比妥(速可眠,secobarbital,seconal),作用时间2-3小时,其催眠剂量为0.1-0.2g/次。④超短效类:主要为硫喷妥钠,作用时间在2小时内,其催眠剂量为0.5-10g/次。口服巴比妥类,自肠道吸收较快,其钠盐的水溶性易自肌肉吸收,在体内可分布于一切组织和体液中,也易透过胎盘而分布到胎儿组织。脂溶性高者(如速可巴比妥)容易进入脑组织,因之作用快;脂溶性低者(如苯巴比妥)则作用慢。中及短效类药物主要通过肝脏代谢,因此维持时间短;苯巴比妥主要经肾脏排出,因肾小管的再吸收,排泄较慢,故作用较持久。一般由于误服过量或因其他原因应用过多而引起中毒,临床上以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为主要表现。

抑制丙酮酸氧化酶系统,从而抑制神经细胞的兴奋性,阻断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的传导功能,使整个大脑皮层产生弥漫性的抑制,出现催眠和较弱的镇静作用。稍大剂量则影响条件反射、非条件发射和共济协调等作用。大剂量可直接抑制延脑呼吸中枢,导致呼吸衰竭,是致死的主要原因;抑制血管运动中枢,使周围血管扩张,发生休克。精神抑郁,肝、肾功能不全和饮酒后,易致中毒或使病情更加严重。

1.病史有过量摄入本品的病史。

2.临床表现急性中毒主要表现是中枢神经系统、呼吸和心血管系统抑制,按其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度。

(1)轻度中毒发生于2-5倍催眠剂量。患者入睡,推动可以叫醒,反应迟钝,言语不清,有判断力及定向力障碍。短效类药物易发生肺水肿而影响呼吸,血压正常,尿量正常,可有恶心、呕吐。

(2)中度中毒发生于5-10倍催眠剂量。患者沉睡或进入昏迷状态,强刺激虽能唤醒,但并非全醒,不能言语,旋即又沉睡。有眼球震颤、呼吸略慢,血压正常或稍低,尿量正常,伴有恶心、呕吐。

(3)重度中毒发生于10-20倍催眠剂量。患者深度昏迷,呼吸浅而慢,有时呈陈-施式呼吸。短效类药物易发生肺水肿。吸入性肺炎很常见。脉细速,血压下降,甚至休克。药物对下丘脑垂体系统作用的结果,ADH分泌增加,患者有少尿。昏迷早期可有狂躁、谵妄、幻觉、惊厥、四肢强直、腱反射亢进、锥体束征阳性。晚期则全身肌肉松弛,各种反射消失,瞳孔缩小,对光无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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