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作为人生的第一张保单,重要性相信很多人都有了解。在发生意外后,如果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是保险公司的原因,还是被保险人遇到的“意外”压根儿就不在保险公司意外险所承保的范围内呢?
陆先生在外吃完小龙虾回家后,半夜浑身酸疼,四肢乏力,不停呕吐,医院治疗,检查结果确诊为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骨骼肌溶解症,可能和进食小龙虾有关。陆先生单位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并附加意外伤害门急诊保险。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同桌的几位朋友并没有症状,保险公司以此次食物中毒因个人体质引起的,应该属于疾病,不是意外事故,拒绝理赔。
食物中毒
何种情况保险公司才会给予理赔呢?
如果当事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话,首先要界定是否属于意外事故。
意外险理赔,要满足4个必要条件“突然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引起的”,但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引起当事人患上肠胃疾病,也可能是与个人体质有关。
一般情况下,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单独个人的发生则会被视为个案,意外险不会理赔。
注意意外险的理赔范围
我们在投保以及发生事故时,必须要了解的是人身意外保险的免责情形,猝死、个体食物中毒、中暑、高原反应、探险身亡等,都不在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要及时了解这些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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