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管道系统吹洗通用施工工艺
1适用范围
1.1本施工工艺适用于工业管道工程系统吹扫、冲洗(简称吹洗)施工。
1.2现场组装的机器或设备所属管道,其系统吹洗施工应按制造厂的技术文件要求执行,但质量标准应不低于本通用施工工艺的要求。
1.3工业管道系统吹洗施工除应执行本通用施工工艺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1.4工业管道系统吹洗包括人工清扫,水冲洗,空气吹扫,蒸汽吹扫,油冲洗,化学清洗等内容。
1.5本工艺不适用石油化工装置中超高压管道和核工业管道的吹洗。
2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用于管道吹洗施工的钢管、钢板、法兰,螺栓、垫片,阀门各种型钢等临时材料,均应具有制造厂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经外观检验合格。
2.1.2用于管道吹洗施工的其它临时材料(如橡胶软管,消防水带,木板等),均应采用质地良好,外观无缺陷的材料。
2.1.3采用蒸汽(2.0MPa以上)吹洗方法使用的临时配管材料、管材应用无缝钢管;密封材料应用钢垫;紧固材料应使用合金螺栓。
2.2主要机具
2.2.1设备常用的有:用于水冲洗、油洗离心泵,用于空气吹扫的空气压缩机、氩弧焊机、电焊机等。
2.2.2工器具常用的有:用于除锈的角向磨光机及轮盘钢刷磨光机、手提电钻、扳手、无齿锯、氧乙炔切割炬及焊炬、笤帚、碎棉布、铁锹、木锤、钳子、拉铆枪、护目镜、防毒面具、耳塞、塑料桶、盆、手电筒及应急灯等。
2.3劳动组织
2.3.1按装置配管工程量大小划分。
1)配管量在50km以内,应有12~16名管工,2名电焊工和1名气焊工组成吹洗专业作业班组进行实施。
2)配管量在50km~km之间,应有20~26名管工,4名电焊工和2名气焊工组成两个吹洗作业班组,并配备适当辅助工。
2.3.2吹洗工作应按装置工艺系统划分,并以吹洗方法、类别分工组织,按工序计划有序实施。
2.4作业条件
2.4.1管道系统吹洗应具备以下作业条件:
1)吹洗系统安装、检试验工作全部结束并经压力试验合格;
2)吹洗方案编制、审批完,吹洗系统划分确定并技术交底完;
3)对不参与系统吹扫的设备、仪表组成件,特殊管道组成件等隔离、拆除、处置保护工作完。
4)界区外公用工程已投用,能满足系统吹扫的介质、压力和流量或已备好系统吹洗的吹洗源和必要的设备。
2.4.2空气吹扫,蒸汽吹扫的管道系统,其搭设的临时管线及其支撑应检查确认,连接端密封和焊缝质量不低于正式管道要求。管道系统的支架应牢固可靠,必要时应在入口、排放口,转弯处加设临时支撑予以固定。
2.4.3对采用蒸汽压力为2MPa以上管线吹扫,当被吹扫管径小于DNmm时,应采用加大管径方法将临时短管安装在吹扫出口处,其长度不小于1米;当被吹扫管其管径大于DN时,应在吹扫口加装消声器,以降低噪音污染。
2.4.4管道系统中的弹簧支架、膨胀节等,吹洗前应检查确认其锁定牢固可靠。
2.4.5冲洗前装置界区外公用工程已投用,并能向界区内输送冲洗用水,工厂风、仪表风、氮气、蒸汽等清洗用介质,其供给量应满足施工要求。
3操作工艺
3.1施工程序
管道系统吹洗的原则程序为:按主管、支管、疏排管,分段按吹洗介质流向依次进行。对管道系统内的局部低点,应加设吹洗排放口,确保吹洗干净。管道系统吹洗施工工序如下:
3.2施工工艺
3.2.1人工清扫
a)对DN≥mm的管道,宜采用人工方法对管道系统进行清扫。人工清扫的管段应在其两端设置通风口,用轴流风机强制管内空气流通。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护目镜,耳塞,防尘口罩,使用轮盘钢刷磨光机,笤帚,破布,铁锹等工具将管内的铁锈及其它污物清理干净。
b)对于管道输送氧气、富气、醋酸、浓硝酸、引发剂,接触氧和强氧化性介质的管道清洗,以及石油化工管道清洗质量等级要求较高的管道,应采用抛丸或喷砂方法进行清扫。
3.2.2水冲洗
1)管道系统水冲洗应根椐工作介质情况使用洁净水(如:工业水,生活水,消防水等);对奥氏体不锈钢管道,要求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ppm。
2)水冲洗时,宜采用最大流量,流速不低于管道工作介质流速或1.5m/s,为达到此要求可借助管道系统内的机泵或接临时泵。
3)水冲洗应连续进行,以排出口的水色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4)排放水应引入可靠的排水井或沟中,排放管的截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截面积的60%。冲洗合格后,应打开必要的放空口将管道内水排净,防止形成负压,并用压缩空气将管道内部吹干。
3.2.3空气吹扫
1)空气吹扫应尽量利用系统内的大型压缩机和气体贮罐蓄压,对管道系统进行间断性的吹扫,每一次吹扫排放间隔一般为10~15min,清洁要求较高的管道应不少于30min。
2)吹扫压力不得超过蓄气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不宜小于20m/s。
3)吹扫过程中,当目测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设置涂白漆或贴白布的木制靶板检验,5min内靶板上无铁锈,尘土,水分及其它杂物为合格。
3.2.4蒸汽吹扫
1)蒸汽吹扫前,应先进行暖管,及时排凝液,并恒温1小时以上检查管道系统热位移,无异常后方可开始吹扫。
2)蒸汽吹扫时,应以大流量进行,流速不应低于30m/s。按加热吹扫→降温冷却排凝→再加热吹扫的顺序,循环进行,一般循环吹扫不少于3次。蒸汽吹扫排放口,直径不宜小于被吹管道直径,其长度尽量短捷,并引至安全地点。必要时应加置支撑和防烫保温。
3)蒸汽吹扫管道,应按下列方法检查,并符合要求:
a)中高压蒸汽管道,蒸汽透平入口管道应连续两次更换排汽管内的铝靶板(靶板宽度不小于管内径的8%,长度略大于管道内径)检查,吹洗质量应符合质量标准第4.1.6条的规定。
b)低压蒸汽或其它管道,可用刨光木板检验,吹扫后,木板上无铁锈、脏物时应为合格。
4)靶板安装方式见下图:
3.2.5油清洗
1)润滑,密封及控制油等管道,应在设备及管道吹洗、化学清洗合格后,系统运转前,进行油清洗。
2)油清洗开始使用的油,可使用与工作牌号相同的再生油,最后一次清洗必须采用符合设备要求的优质新油。
3)管道油清洗前,应在轴承,密封点,控制阀等处接设旁管,严禁循环油直接通过。临时跨接管宜采用透明耐压胶塑管,接口宜采用柔性钢带卡固口。
4)油清洗应以循环的方式进行,循环过程中每8小时应在40~70℃的范围内反复升降油温2~3次,每次循环检查时间一般不小于48小时。
5)循环清洗过程,应在降温停泵后拆洗过滤网,对设备转速大于等于0r/min的油清洗,初循环时,滤网应采用80目,中间可用目,待最后阶段清洗,应选择目滤网,但保证循环时间不少于48小时。
6)油清洗合格后,应放尽循环油,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并在试运转前再充装合格的工作油。
3.2.6检查、确认
工业管道系统吹洗合格后,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责任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并及时填写吹洗记录。
3.2.7复位
工业管道系统吹洗经检查确认合格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将未参与吹洗的管道附件、仪表等复位。系统吹洗施工结束,办理工序交接记录,交下道工序。
4质量标准
4.1工业管道系统吹洗按清洗方式分类,其质量标准应符合如下规定:
4.1.1人工清洗的管道内表面,目测无锈迹、异物、杂质并呈原金属光泽为合格。
4.1.2人工喷砂或抛丸清洗的管道内表面,应呈金属色、无锈迹或油污斑迹,并经波长为~3A紫外光检查无紫色油脂萤光为合格。
4.1.3水冲洗检查排出口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4.1.4空气吹扫时,凡忌油管道不得用工厂风(即含油压缩空气),吹扫应在排气口设木靶板检验,5min内靶板上无铁锈、尘土、水分及杂物时为合格。
4.1.5蒸汽吹扫,一般管道吹扫不得少于三次,系统较大或管径较粗的系统吹扫应适当增加吹扫次数,其吹扫检查应目测蒸汽吹口无明显铁锈、杂质即为合格。
4.1.6对通往汽轮机和设计有规定的管道,吹扫应以靶板检验吹扫质量,并符合表4.1.6规定。
表4.1.6
项目
质量标准
靶片上痕迹大小
Φ0.6mm以下
痕深
0.5mmspan=""
粒数
1个/cm2
时间
15min(两次皆合格)
4.1.7油清洗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规定和设备制造厂家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当无明确要求时,应采用滤网检验,其合格标准应符合表4.1.7规定:
表4.1.7
设备转速(r/mm)
滤网目数(目)
连续时间
(h)
合格标准
≥0
0span=""
4
4
目测滤网,无硬颗粒及粘稠物,每cm2范围内,软杂物不多于3个
4.2工业管道系统吹洗质量检验项目均为保证项目,要求如下:
表4.2
系统吹洗
保证项目
检查方法
检查数量
1水冲洗
1.检查冲洗记录
2.水质分析报告
全部检查
2空气吹扫
1.检查吹扫记录
全部检查
3蒸汽吹扫
1.检查吹扫记录
全部检查
4油清洗
1.检查油清洗记录
全部检查
5成品保护
5.1已吹洗合格的管道系统,不应再有进行切割,开孔等修改作业,必须进行修改作业时,可采用机械切割或开孔等方法,切口部位的管内部清理干净,并采用氩弧焊进行封底焊,否则应重新按要求对管道系统进行局部分段吹洗。
5.2已吹洗合格封闭的管道系统,未经许可不得拆开,防止二次污染。
6施工注意事项及要求
6.1管道系统吹洗时,防止死角(如:局部低点,高点,管道附件内部等)部位吹洗不净,应在这些部位加设排放点或拆开吹洗,保证吹洗质量。
6.2空气及蒸汽吹扫的管道系统,为彻底将管内附着物吹扫干净,在停压、降温冷却后,应用木锤击打管线,再次吹扫可确保吹扫干净彻底。
6.3管道系统吹洗前,加置的盲板,拆除的管道组成件及仪表等应做好记录,确保吹洗合格后,管道系统复位准确无误。
7施工安全要求
7.1管道系统吹洗施工作业人员,应按安全施工要求,佩戴好防护眼镜、耳罩或耳塞、劳保手套、工作服、工作鞋等劳保用品,防止施工中的人身意外伤害。
7.2管道系统吹洗的排放口设置,应远离设备、仪表、人行道等,蒸汽及空气吹扫的排放口应采用架高2.2m以上或加防护罩等措施,防止伤害人及设备.所有的排放口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操作阀门应有禁动危险标志,防止误操作。
7.3蒸汽吹扫的管道系统,人员出入频繁的地方应做必要的防烫保温。
7.4DN≥mm管道内部人工清扫时,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窒息伤害,管内作业时应有必要的照明,照明灯电压应为12V以下。管道内使用的电动工具,应设触电保护器,并一律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软线。
7.5管道系统吹洗作业时间,特别是蒸汽及空气吹扫排放,应尽量避开其它施工的作业高峰时间,防止噪声污染。
7.6油清洗作业时,油品应摆放在安全地点,油品应回收禁止随地排放,作业区域内应禁止烟火,并设有消防设施。
7.7禁油管道空气吹扫时,应加设合格的过滤器,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吹扫作业。
7.8蒸汽及空气吹扫的管道系统,吹扫前应将系统上的弹簧支架及膨胀节等锁紧,防止吹扫时引起剧烈振动伤害设备及管线。
8质量记录
本施工工艺应具以下质量记录:
1)管道吹洗(脱脂)记录
2)专业技术/工序交底记录
3)施工过程工序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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